<<劳动法>>案例,解答求助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30 07:39:03
2007年2月4日,张某通过劳动中介公司在一家公司找到工作,并与该公司口头商定:张某的试用期为1个月,月工资为1600元钱。试用期满后,张某多次向该公司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该公司一直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。2008年3月,因为交通不便,本人年龄已大,张某向公司提出辞职,并要求公司结清当月的工资,公司提出张某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拒绝结清当月工资。双方发生纠纷。
请结合上述材料,撰文详细论述:
(1)在本案中,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?为什么?
(2)在本案中,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发生争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?为什么?
字数2000~3000字。

劳动合同法实施前,承认事实劳动关系。因此08年以前张某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。新法实施后,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和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否则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从2月1日起公司应支付张某两倍的工资。发生争议,张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是法定权利。